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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速公路局

中山高速公路泰安至楠梓路段最高速限110如果開118公里會被

中山高速公路泰安至楠梓路段最高速限110如果開118公里會被罰嗎? 高速公路
國道高速公路局於公布:自97年3月16日起

國道一號大安溪橋(北端)至楠梓交流道最高速限由100公里調高至110公里。

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: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

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、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

且情節輕微

以不舉發為適當者

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

免予舉發。

其中第十一項: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。

依照此法規

若行駛速度為118公里

並未超過寬容值

故免予舉發

如果收到罰單的話

可以提出申訴。

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

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

得罰3000元罰鍰

並限期繳納。

另外雷達測速照相屬於精密儀器

但是仍有其誤差值

如果要保險一點的話

當然是比速限高個7~8公里最保險囉

不要真的開到120~ 參考資料 交通法規資料庫
中山高速公路速限100公里.超過11會被照相.111算超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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