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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速公路局
中山高速公路泰安至楠梓路段最高速限110如果開118公里會被
中山高速公路泰安至楠梓路段最高速限110如果開118公里會被罰嗎? 高速公路
國道高速公路局於公布:自97年3月16日起
國道一號大安溪橋(北端)至楠梓交流道最高速限由100公里調高至110公里。
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: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
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、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
且情節輕微
以不舉發為適當者
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
免予舉發。
其中第十一項: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。
依照此法規
若行駛速度為118公里
並未超過寬容值
故免予舉發
如果收到罰單的話
可以提出申訴。
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
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
得罰3000元罰鍰
並限期繳納。
另外雷達測速照相屬於精密儀器
但是仍有其誤差值
如果要保險一點的話
當然是比速限高個7~8公里最保險囉
不要真的開到120~
參考資料
交通法規資料庫
中山高速公路速限100公里.超過11會被照相.111算超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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